瀏覽單個文章
drasil
Regular Member
 
drasil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65
引用:
作者keyyer
1.冤獄是法官和檢查官的失職造成的,和法律條文沒有關係
2.每年被壞人殺了的人可能比冤獄還多更多


因為難以擔保人不會犯錯,所以法律會事先做防範以防止法官的權力過大。而且冤獄也不一定和法官和檢查官的失職有關。

雖然聽起來很爽,不過這種「寧可殺錯不可放過」的想法似乎不太好吧...
 
舊 2007-08-25, 10:28 PM #2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drasil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