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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p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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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229
引用:
作者牛螞蝗
這種垃圾實在應該立即凌遲處死...

ㄠ1分鐘剮一刀..


這樣的回文?看樣子你比新聞中輾狗的人是殘忍多了。
一個人,要評斷他的行為正常與否,單靠一個獨立事件
是否偏頗?你不是當事人,沒有當事人的成長過程,更
不會有當事人的處事態度。狗,這種欺善怕惡,仗勢欺人
的生物值得這般無條件維護嗎?
就因為可能有些人曾經飼養過這種生物就將牠奉為神物嗎?
所有與牠有過糾紛的人事物就都該打入十八層地獄?
這種情感也未免太過無稽,人不能從同類之間獲得感情交流
轉而尋找異類之寄託,這能不說是人類的悲哀乎?
舊 2007-08-25, 12:56 PM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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