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coolive2006
剛剛跟一個在外面租房經驗很多同學吵架,小弟我說,房租除了押金(看幾個月),跟看房東要先收第1.2個月的房租之外,剩下合約租期的房租(譬如簽1年),那就是每個月繳一次
結果同學跟我說,我在外面租了6.7年經驗,9成以上的房東收房租,都是一次收1年或者半年居多,一個月繳一次幾乎很少
我想請教有租過房子的網友,無論是學生套房,雅房,還是租整棟的,房租真的都是要先繳1年或者半年居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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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小弟所知
應該都是月繳居多喔
除非是房客素行不良常常遲繳,或是不想租給這位房客
不然這種景氣,能按時收到房租都要偷笑了
哪還敢奢望一次繳個半年一年...
除非是學生或是月租真的不高,曾經在高雄一學期繳9000/人,八個人租整棟(以前高雄房價便宜,存足自備款又有固定薪水的人選擇自購較多,還可以分租;而市郊學區附近大多為學生承租,要是房客租一個月跑了,扣掉押金剩下的三個月極有可能變成空屋)
或是超級金店面一次繳一年,甚至三年五年也有(通常租約一到房租就會調漲,而且還怕房東不跟你續租...)
再不然就是大企業承租,以前跟全家的物流中心洽談過,他們最低的限度是一次租五年(裝潢及設備貨品搬遷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