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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好想當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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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色&憂鬱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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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402
引用:
作者
tinyboy
由於她讀法律系,了解法條,才會刻意以私人「密語」談交易,以為這樣「東閃西躲」就不違反公開散布的法令規定。但警方認為
網路屬於公開資訊,任何人都可以和她交談,仍然屬於違法行為
,...
這是哪門子的法條解釋....
2007-08-21, 02:05 PM #
3
藍色&憂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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