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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色&憂鬱
*停權中*
 
藍色&憂鬱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5
您的住址: Greed Island
文章: 402
引用:
作者tinyboy
由於她讀法律系,了解法條,才會刻意以私人「密語」談交易,以為這樣「東閃西躲」就不違反公開散布的法令規定。但警方認為網路屬於公開資訊,任何人都可以和她交談,仍然屬於違法行為,...
這是哪門子的法條解釋....
舊 2007-08-21, 02:05 PM #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藍色&憂鬱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