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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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hief_WU
關於你提出的例子也有人討論過,所以有些人建議應該要男女合校
不過我也很納悶為什麼臺灣人總是認為不合理是合理的
大家通常認為性別歧視是女性的問題,可是現實社會中男性被歧視的案例並不少於女性
例如,學生要找工作因為學經歷的關係通常只能到服務業打工,而打工的地方又以餐飲業為最大宗,但是很多老闆徵人時都是先選貌美的女性,除非是粗活才選男性
公共廁所人多的時候女性總是會有幾個跑到男廁,男性卻不能因為相同理由跑到女廁。此外打掃公廁的也都是歐巴桑,為什麼打掃廁所的不能選歐吉桑,不然上廁所的時候遇到有人打掃都會感到不自在
我知道在北美屋主不能以租戶的種族、膚色、年齡、出生地、宗教、性別、婚姻狀況、是否有小孩•..等的原因拒絕租屋。但屋主可以房客飼養寵物或吸煙而拒絕出租。至於台灣有沒有相關法律我就不知道了,不過我想應該沒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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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台灣租屋很多都是限女或是限男,並非歧視的問題,或許你不瞭
解租屋的生態,雅房的衛浴是共用的,如果不這樣限,跑掉的一定是
女房客,男女混住的除非是套房才有可能,可是通常混住的很不容易
租到女生,通常會租的一定是同居的情侶,這是就安全考量來說
我們長期租女生,本來還準男賓客進入,後來也只能請他們待在樓下
大門外,因為很多人反應洗澡時身上穿不多,如果有男的闖入很危險
我就曾經撞見某房客圍著浴巾就出來... 好在很熟,她知道我沒危險
性,不然殺豬的聲音就要出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