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xx123
很簡單 .......
長年追憶亡妻的積極行為 = 不是你我這等正常人所能為的非正常行為
以下是我真正想說的話 ....
人是用大腦去思考事情 . 而不是用感覺 . 包括浪漫感
浪漫感從來就不能左右事物的原貌 . 也從來不是正規的 . 有條理的 . 有邏輯的審事方法
浪漫是拿來享受 . 它是心理學中人腦的回饋獎賞
但它不能拿來做為思考 . 不能因其回饋獎賞的美好感而誤導 ..... EQ
要有所節制
我只是不想被新聞媒體應情人節之便 . 被這種報導牽著鼻子走罷了 . 所以有此拙見
如與諸位版上朋友想法衝突處 . 請海涵 . 請見諒
並請做到 ... 我雖然不同意您的發言 . 但我尊重您的發言與人身 ~~~ 這等言論自由要求下的民主素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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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123網友是以西方心理學來分析這位追憶亡妻的男子。西方人認為人應該要「move on」,從傷痛中走出來繼續過自己的生活,沈溺在傷痛之中對自己以及逝去的人都沒有好處。所以會認為這種長年追憶的行為不值得鼓勵。
東方人似乎比較欣賞這種有些自虐的行為,像是楊過小龍女分別十六年(不過兩人都知道對方活著)。
我是認為這位男子的行為雖然感人,但是他的思念中帶有強烈的懊悔,拜訪亡妻的動機多半是出於罪惡感,使他的內心每天都不安穩,即使他之前的行為早就應該被原諒了。
所謂的「精神問題」是很廣泛的,長期揮之不去的罪惡感也可以說是其中的一種。
另外術業有專攻,內科醫生只怕是診斷不出精神方面的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