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停權中*
|
引用:
|
作者tania1129
想太多吧
我沒涉及~~猥褻不當字眼 也無造謠
再者~~並沒有要收取任何費用!!
所以沒有觸法之虞!!
我是看朋友狀況 比電視報導的還慘!
目前未滿18的女孩子
家裡 父親(吸毒~~~~~等等之類 )
母親~~改嫁~~~~
一個女孩子家庭這樣~~
看了~~很心酸
九月就產子~~
難道叫他帶者小女嬰去死嗎
還是棄置街頭?
前鎮子新聞報導 店門口有小孩 還以為是炸彈!!
PS 我已請她跟北縣社會局聯繫了!!
我能做的只有這樣= ="
畢竟兇手不是我 
|
就像樓上說的這篇如果轉到警察局
即使不是你幹的你還是一樣有責任
就像你沒賣盜版軟體只是幫忙貼廣告一樣有罪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