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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即是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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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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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45
搞不懂所謂法律人的想法

在所發表文章中聲稱自己親人駕駛擦撞到別人,但未成年
其主要內容就是說這只是一般車禍,檢察官應該給他親人緩起訴,不應該給他親人起訴
法律有規定檢察官遇到這種案件一定要緩起訴嗎

我也覺得奇怪有人酒駕把人撞成重傷,有些只要交些錢或做些勞動服務就能獲得緩起訴
難怪酒駕的沒在怕
原來這就是所謂的法律人想法
     
      
舊 2007-08-17, 05:52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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