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Misha888
題外話...
 我有個疑問想請問懂法學的人(如果有來看這帖)
青葉大哥警告多位網友小心被告...
但就我來看,我看不出那幾位網友有任何可被告之處???
由於本身不懂法律,既然此帖演變成這樣
也想了解一下,希望網友解惑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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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好好看前面文章,
凡是有舉例"胖","半獸人","肥豬","長相奇特怪異"之類的有罵人意味的文字
小弟都可以依法提出告訴(毀謗罪),這樣您懂嘛?
(這也是為什麼小弟一提起保留法律追訴權;那位葛字頭,要急忙道歉)
至於沒圖沒真相,
抱歉喔
如果以"不當口氣"威脅,利誘,甚至於恐嚇,脅迫他人作出不願意的事,小弟也可以依法提出告訴
(就好像有個妹妹在網路留言說自己很漂亮,結果網友就要他貼出脫光光照片,不然言盡嘲諷跟挑釁)
至於如何認定請交給法院,提出告訴之後就一切交由法院處理
而不是您認為可以就可以了,這也是小弟有發出網友要發文之前,請思考一下,多想想再發文
當然如果小弟表明當下不願意貼圖(已經口頭告知表明不願意),還在繼續其行為
(就好像推銷人員來您家猛推銷,賴著不走,小弟可以以隱私權為由,因為已經影響個人的隱私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