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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adia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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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88
引用:
作者heartcatch

附註
小弟好死不死 人脈相當廣
從國稅局官員 內政部某司長 某黨大立委 某黨國會總召 縣政府顧問 黑道大哥 全部都有認識
要害某位經理失業 應該不是問題!!

只是嬿不下這口氣 人善被人欺 馬善被人騎
討個公道



原本想依您第一篇回應...(雖然小的不是法界人士,但最近接人資,也許能提供些意見)
但看到這段...人脈這麼廣,我想...法條也沒有什麼意義了

"害"某位經理失業.........
舊 2007-08-17, 08:08 A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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