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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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itanic
開四輪的在市區都不見得會依照法規時速行進了  (EX:天殺小黃)
到是有幾台重機會發神經病在塞車車陣跟小綿羊搶車道
重機本來就應該去走汽車專用道,市區限速多少就該騎多少,是中華民國法律跟不上時代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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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遵守交通規則的當然不是重機∼∼而是駕馭他的人(汽車也一樣)∼∼
重機開放汽車專用道的路權也無不可,但是不能把自己的快樂建築在他人的痛苦之上,雙黃線也逆向超車,車流量大一點就從汽車陣裡鑽,而且還是一整個車隊呼嘯而過,跟飆車族沒啥兩樣,這樣已經危害到他人的權利及安全了
中華民國的法律若是跟不上時代,我想大家都應該捫心自問,我們的觀念又跟上時代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