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含瘦肉精的豬肉你敢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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瘦肉精解禁啦 採限量標準
【聯合報╱記者陳惠惠 程嘉文/台北報導】 2007.08.15 04:15 am
原被農委會列為禁藥的瘦肉精,經過農委會和衛生署秘密會商後,即將開放使用。衛生署昨天公布「培林(名Ractopamine)」在豬、牛肌肉、脂肪、肝及腎臟殘留標準,若無「意外」,八月底就會公告施行。
農委會官員證實,八月十日上午,各地養豬協會集結衛生署大門口抗議政府「媚外欺農」,要求不得開放含瘦肉精美國豬肉進口。當天下午,衛生署、農委會以及專家們闢室密會,認為只要在用藥時能有適當的控制,培林對人體並不會造成危害,最後達成共識,由農委會取消將瘦肉精列為動物禁藥的規定,再由衛生署訂出用藥殘留標準值。
豬農抗議的當天,農委會官員還表示不會解禁。農委會官員說,是衛生署表達希望農委會取消禁藥的意願,部分官員私下表示,多年辛苦查緝現在卻得棄守,感覺很氣餒。但衛生署強調是雙方共識,當時還說好要同步舉行對外公布記者會。昨天衛生署公布限量標準草案,農委會官員在第一時間以不知情回應,搞得衛署官員一臉難堪面面相覷。
有人質疑急著解禁瘦肉精是來自美方壓力?衛生署食品衛生處處長鄭慧文回應:「不該說是美國壓力,而是國內、外應採同一限量標準,這是一定要面臨的問題」。
鄭慧文說,國內培林殘留標準是比照日本,以及聯合食品添加物專家委員會對世界糧食法典的建議,肌肉及脂肪、肝、腎的殘留量分別為十、四十及九十ppb。
除了培林,衛生署也計畫恢復另一瘦肉精成分Clenbuterol的殘留標準。Clenbuterol在日本、歐盟雖可使用,在美國卻屬禁用之列。食品衛生處說,過去國內就訂有Clenbuterol殘留標準,但農委會去年十月將瘦肉精列為禁藥,加上「緩衝期」將屆,原本要公告取消限量標準,改為不得檢出。
鄭慧文說,未來一旦正式公告瘦肉精限量標準,也會列入常規檢驗項目。
對於農委會傍晚在記者追問後,才承認確實已將瘦肉精解禁。一位與會者直呼不可思議,他說當天農委會官員不只有出席,學者擔心養豬業者反彈,建議先跟豬農溝通,農委會官員卻以「這是科學問題」為由,認為不需要。
防檢局官員則私下表示,從八十九年以來開始查緝受體素,到去年十月為了進一步遏止使用,更以「正面表列」方式將培林公告為禁藥。幾年來不斷查緝的努力卻一朝翻盤解禁,不少站在第一線的公務員都難免感到灰心氣餒。
【2007/08/15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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