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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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issone
不管哪個腦殘的民法怎麼規定的.
讓5歲的小孩 無故的背負上千萬的債務.
是沒有任何公平正義可言的.
這就不是要照法條判決的時候.
只會照著法條判.
不是腦殘是什麼?
為什麼一定要照著法條判.
為什麼不去考量立法精神/憲法保障人民權利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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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怪錯人了吧?
你該怪的是立萎 修法是他們的工作
那些正事不幹的傢伙都是你我選票選出來的 別怪到法官頭上
法官也是人 也知道讓小朋友背不是自己欠的債 實在很不符合公理正義
但法律就那樣子 法官也只能在可行範圍內裁量判決
那些什麼五年以上七年以下的空間就是給法官裁量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