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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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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桌啦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62
引用:
作者missone
不管哪個腦殘的民法怎麼規定的.
讓5歲的小孩 無故的背負上千萬的債務.
是沒有任何公平正義可言的.


你之前明明是說法官腦殘,現在又推給法律,假如法律真的有問題但是一直沒有修法法官還是要照樣判,你懂這個意思嗎?

引用:
作者missone
這就不是要照法條判決的時候.
只會照著法條判.
不是腦殘是什麼?.


假如看你年紀小或者看你可憐就可以不判或者判輕,你知道這意味什麼嗎??窮人搶劫可以得到優惠;利用自己年紀小的兒子名義借高利貸可以不用還


引用:
作者missone
為什麼一定要照著法條判.
為什麼不去考量立法精神/憲法保障人民權利精神.


對!!保障人權!!你怎不想想被欠千萬債主的人權!!他就不是人?五歲小孩才是人?
舊 2007-08-13, 10:41 A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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