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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s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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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367
引用:
作者翻桌啦
不用法條判決那要用什麼?總不能用喜好吧

法律有問題,法官也沒辦法還是要這樣判。除了修法以外別無他法。

遊戲再怎麼樣也要照規則走,我不同意黑桃比其他花色大,黑桃最大有什麼依據?(沒辦法規定就是這樣)這不是說罵腦殘就能改變的。


不管哪個腦殘的民法怎麼規定的.
讓5歲的小孩 無故的背負上千萬的債務.
是沒有任何公平正義可言的.

這就不是要照法條判決的時候.
只會照著法條判.
不是腦殘是什麼?

為什麼一定要照著法條判.
為什麼不去考量立法精神/憲法保障人民權利精神.
舊 2007-08-13, 08:39 A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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