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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s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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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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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承繼德國法,是屬於大陸法系的,不太可能學美國那種海洋法系的制度。
而且台灣政治派系鬥的厲害,最近一些受爭議的大案如果因為陪審團員的「偏好」做出判決就糟糕了,還是交給法官來審吧。
說起來某些詭異的判決不能怪法官腦殘,而是台灣的法律本身就有問題...
舊 2007-08-12, 10:47 P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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