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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跳樓大拍賣 -- 開槍殺警是無罪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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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頂上的弓箭手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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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telong
這個說法有點奇怪:
按當事人者,指檢察官,自訴人及被告,刑訴344條規定當事人對於法院之判決
不服者,得上訴於上級法院提起上訴,此案件應屬非告訴乃論之罪無告訴人,自檢察官開始偵查時便無自訴之空間(刑訴323),故其上訴權及非常上訴權應屬檢察官及檢察總長,且被害人已死又無告訴人無法依刑訴344條第2項具備理由請求檢察官提起上訴,所以我想這應該是法院沒有將判決書寄給家屬的原因吧。
原來是這樣,了解了
所以造成這種結果的原因
是檢察官對判決結果無異議的關係吧
2007-08-11, 01:16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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