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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zcy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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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875
引用:
作者kth
樓主把二件不同事件貼在一起

如果只有一件這種烏龍判案還可以賴說是 : [馬有失蹄, 人有錯手.] 但是這種真刀明槍的殺警案可以判無罪或是無期徒刑 (關個幾年就假釋), 那還真是鼓勵其他的員警把嫌犯拳打腳踢打得體無完膚之後, 之後再就地用警棍把犯人爆頭好了.

員警也真是太不知變通, 有警察被打死打成重傷, 那就該好好 [自衛殺人]回火者一律就地槍斃, 至少要把開槍犯人打成蜂窩才對, 還可以免得腦殘法官浪費納稅人的錢 (有沒有收犯人的錢就不知道).
舊 2007-08-11, 12:34 A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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