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天屎~加百列
除了教育訓練外
應該要推行分級證照制度
並進行山岳路線分級
建立統一分級制度...
每個級數必須有持有相對應之證照領隊/嚮導才能申請攀登
並於申請攀登時酌收一定金額之山難基金
當然這些法令的制定
並不是登山者的責任
而是主管機關單位
古有商鞅作法自斃
誠心期望各位大大發言時能留點口德
人人都有犯錯的時候
不教而罰謂之虐
法令一天不定出來
我想攀登山岳仍然是大家的自由如果以上大大這麼有心
可以徑向所屬選區立委提出建言
而非在此打嘴砲
畢竟一套合理的管理制度事大家樂見的
統一的救難/管理制度對登山安全也是友相當幫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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