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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DavW
我想,你扣了登山族群一個很大的帽子
是有一些不自量力的登山客,這些人的行動
的確是大量消耗社會資源的潛在因子
但非所有登山客皆是如此
憲法明定人民有遷徒及旅行的自由,
山區也是如此,而經過合法申請
而在此地區需要急難救助
政府本來就有義務發動搜救,
若真的強調使用者付費
那我認為平地城市及風景區也應該如此
只要有人call救護車,火災出動消防車,
蜂窩去除,抓蛇,水災救援以及有的沒有的消防業務
全部在事後發給事主一張帳單
難道在繁多的消防業務中,
只有山區搜救所損耗的社會資源是最多的嗎?
這只是媒體特別強調而已,這點我可不認同
這是我的一些看法.
應該是要加強教育及訓練這些山野活動者
而不是限制這些人入山的時間(警報發佈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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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教育訓練...這對社會團體 有用 但對 學校的社團...會有多少功效呢?
不論是 登山, 釣魚, 觀浪....選錯時間,專業不足,白目的 皆是耗損社會資源
為了減少及避免這些的發生 除了自律外 法規上的限制與處罰 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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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不一沒有: 不高,不帥,不瘦,不幽默, 沒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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