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剛剛收到的 EMAIL, 有關台灣的法律以及判定!!! ( 挺無言的! )
瀏覽單個文章
jaba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4
文章: 49
引用:
作者
Ming
是公平吧.........
法律哪有強弱之分
正是因為要公平才要分強弱方之分~
只要兩方最大損失相當~
當然就沒有強弱方之分~
2007-08-08, 11:56 AM #
79
jaba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jaba
查詢jaba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jaba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