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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客」註冊商標 亂用可能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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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ingr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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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2
文章: 145
引用:
作者
chk
智慧財產局真是夠了....還說依法辦理
要大家有問題可以提出證據,申請異議
shit哩~~為什麼自己把關不嚴又要把責任丟給別人
核准可以收年費,接受撤銷商標的舉發又可收規費,一石二鳥,能增加政府稅收,智慧財產局一定覺得多多益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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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威利語錄]
『對於不喜歡的人,我沒必要去討好他,不瞭解我的人,我也不必非讓他瞭解我不可。』
----出自第十六冊第19頁。
2007-08-08, 09:36 AM #
19
Stingr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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