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剛剛收到的 EMAIL, 有關台灣的法律以及判定!!! ( 挺無言的! )
瀏覽單個文章
weak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2
文章: 221
引用:
作者
jaba
我在法律的看法上~
我比較會用 法律的原則看來~
法律的原則之一:保護弱勢 <===不知道有沒有人會反對~
現在有兩方: 駕駛 行人
現在來判定誰是弱勢~
好像不太對,
行人都已經上路了,他不知道會有車嗎?
本來車子在屬於它的專用道走著,突然有人衝出來他能知道嗎?
不知道或無法預知的情況,正常行駛的車子才是弱勢的一方
__________________
既然把他當作「齊天大聖」,那不多幾個「後宮」怎行? 女人到底了不了解呀!
2007-08-08, 05:09 AM #
76
weak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weak
查詢weak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weak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