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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收到的 EMAIL, 有關台灣的法律以及判定!!! ( 挺無言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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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mpt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2,140
歐美的人要讓車
不代表行人可以任意闖越馬路
這是不一樣的喔
事實上國外還是有號誌的
不過道路是屬人主義
其實台灣的法規裡面有有這部分
也就是號誌路口時 如果雙方皆屬綠燈
汽車讓行人(主要在於右轉彎或是左轉彎)
以及無號誌路口 汽車讓行人
2007-08-06, 11:58 PM #
50
lom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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