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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湯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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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湯姆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尬車黨妻嚴所
文章: 2,218
引用:
作者nomad
說真的, 此篇討論從頭到尾, 目前就出現過一個大家都聽過的最近判例, 而且是 "綠燈直行撞死闖紅燈的人, 以過失致死罪名判4個月"
湯姆兄,可以比較這個實際判例跟你轉貼的內容是否相同, 吵法條、法理,倒不如直接看法官是怎麼判的比較快!

我沒有要吵啊! 嗚......... 我真的沒有啊!!!

我只是想知道我轉的那篇是不是 "唬爛文" 和 "如果真的以這種案子, 法官會怎麼判" 而已啊!!!

我只有在政治區會跟人家筆戰啊, 而且也很久沒有戰啦, 啊我真的沒有要跟其他網友們吵什麼的意思啊!!!

如果我讓大家誤會了, 我誠心的跟大家道歉, 對不起, 我造成大家的衝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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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可以脫離這種獨自承受壓力的生活!

未來, 開始有點光明! 過去, 不要再來找我!

PS: 喵喵不在此限, 非常歡迎喵美眉來找!
舊 2007-08-06, 08:57 PM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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