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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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收到的 EMAIL, 有關台灣的法律以及判定!!! ( 挺無言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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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mad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引用:
作者
我是湯姆
煩請注意分隔線上面和下面的兩段不同的文字!
就是因為不能確定此段 "謠言" 的真實性, 才會貼出來請大家幫忙確認! 也因為不想讓更多人繼續誤解, 才會請上來發言的網友附上舉證, 讓大家能得知正確的資訊!
.....
說真的
此篇討論從頭到尾
目前就出現過一個大家都聽過的最近判例
而且是
"綠燈直行撞死闖紅燈的人 以過失致死罪名判4個月"
湯姆兄,可以比較這個實際判例跟你轉貼的內容是否相同
吵法條、法理,倒不如直接看法官是怎麼判的比較快!
2007-08-06, 08:49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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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m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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