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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nS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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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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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ianme
WIPOWIPO (http://www.wipo.int/portal/index.html.en)
USPTO (http://www.uspto.gov/)

印象中學術發表半年還是一年之內可以申請。另外,發表不代表就會洩漏機密,這是尺度問

題,要是有個數學模型還不敢發表那還真奇怪?又不是有了數學模型就可以軟體模擬成功,

也不是軟體模擬驗證了之後就表示硬體也可以OK,奇怪的邏輯!這種事情阿,一像是說的容

易做的難,明明就還沒做出來,為什麼變成發明了?該怪記者還是怪發新聞稿的人?

學術研究就要回歸學術,有一就說一有二就說二,不要有模糊地帶

人工電子眼 (http://health.atnext.com/index.php?...&art_id=7188032)

上面這才叫做新聞才叫做創造,已經都做好了,這麼久才發布。


其實說穿了,成不成功是一回事…
單以放消息的黑暗面來看,極可能只是想吸金罷了…
舊 2007-08-05, 12:24 PM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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