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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lita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980
引用:
作者transient
幹~~好害怕喔!真他媽滴超級害怕 那時候這邊發文還要自己證明文章的真實性
今天不管樓主這篇發文是真是假!要找別人碴請自己先拿出證據來,沒有就請謹言慎行!這種行為如果嚴重點是很容易吃上官司的(什麼罪請自己查),如果我是樓主我一定回你""啃~你算哪根蔥啊!""

反了吧
樓主發這種文無憑無據的
完全只是片面之詞
提出合理懷疑也非一口咬定就是假的
請問可以用哪條法律吃上哪種官司呢?
真要說的話
你的發語詞還比較危險呢
 
舊 2007-08-04, 12:52 PM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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