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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zcy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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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875
預售屋賣的既不是房子也不是地皮, 賣的是建商的 [信用] . 問題是在台灣光是 [信用好] 還是吃不開, 久而久之就是劣幣逐良幣的局面. 而且有關單位也沒出面擔負起應有的監督之責, 林肯大郡就是一個例子.

應該是錢不能由銀行立刻全部付給建商, 應該是在十年內由銀行分期付給建商, 要是建商偷工減料, 摻水做假 .... 剩餘尾款不僅可以扣著不付, 還要先對建商罰款. 只是這還需要有信用的金融機構與政府機構 .不過這種要求恐怕比登天還難!
舊 2007-08-03, 02:30 PM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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