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滿 18 歲依法不得處以死刑或是無期徒刑, 所以最多只能判 15 年!
意思是說這個人渣 17 歲被關進去, 沒什麼意外 + 表現良好 + 白目執政者特赦, 大概 25 歲就會放出來了!!!
以前殺個人要坐至少 20 年的牢, 減刑最多減 1/3, 而且還必須服完基本的年限, 讓犯人 "勉強" 算是有在監獄裡 "懺悔" 的時間, 現在呢?
17 歲就敢拿槍在背後殺人, 只關到 25 歲就放出來, 這不是一樣 "年輕有為" 嗎? 更何況還是 "重刑犯監獄" 深造出來的, 未來豈不是又多一個更恐怖的 "冷血殺手"???
真不知道那些一直叫說要 "廢死刑" 的白目人權團體對於這個案子又會怎麼 "凹"!!!

GTLMDDG8, 哪天等他家小孩也被人家從後腦杓一槍幹掉的時候, 看他會怎麼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