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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to 樓主:

以[罄竹難書]來類比,嚴格來說,是不倫不類.

[罄竹難書]用在正面的情形少見,或者說,一般正常人(學過此成語)都不會用在正面.
但是,[敝人]和[鄙人]均為常用用法,若說[正式文章]不宜用[敝人],恐怕過於牽強.

附帶一提,您所謂[正式文章]若為[公文],則[敝人]和[鄙人]皆非正式用法.
舊 2007-08-01, 05:12 P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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