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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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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982
在檢察官這一關和解.事情通常會變的極小.不起訴都有可能(看你已經陳述檢察官的話:還是
給他做勞動服務或捐錢做善事...代表檢察官也不想搞大-->不是每個檢察官都如此"仁慈").
一但上了法庭.就算你和解...就避不了判刑..就算判你緩刑.或是緩起訴...你的公司一但要你
申請良民証..斗大的前科就印在那張紙上..你覺得划算嗎?

最近78區連這一篇.共出現三篇有關10萬元的事情..我不知道中間是否有關聯.但..碰到事情
了.就是要想辦法解決.請衡量各種辦法的優劣..如果可以花錢消災.雖然10萬對很多人來說.
是一筆大數目.但比起其他的路來說.算是最輕鬆且無後遺症的了..若在這個關頭.還是光想著
要如何逃避.對你完全沒好處的..錢.再賺就有.前科.就算你將來再有錢.都消除不掉的...好好
想想吧...

另外回覆上面一位大大提的...有前科.還是可以出國觀光.遊學.商務考察的..不然咱們一堆立
委大老是怎麼出去的...至於移民.對方國家確實會要求良民証.但若不是犯大案.影響不會太
大的..甚至有的國家是只要你有錢.就讓你移民的..若你要去的目標國要求嚴格.就可以用這
種方式.跳躍前進....
舊 2007-07-30, 01:23 A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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