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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adia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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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88
不用理他們啦,和他們拚了....

反正律師費加上罰款和身上背上一條盜版罪再加上吃個幾個月牢飯和賠償對方損失....

林林總總加起來也不過比八萬~十萬...多那麼一...點點而已....是吧.....


對方只有設十萬元,呆真的覺的,他們只在警告而已,不是真的在意那些錢

真的在意錢的話,多2個0都還有可能...

如果我是對方,都降到8萬了,還在討價還價的,不如直接送你去吃牢飯,然後要求你以後的薪水收入自動扣1/3當賠償....不是只有不動產才可以扣....


還是您想為分享行為打一場聖戰???
舊 2007-07-29, 11:06 P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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