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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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oko
麥客兄這不是很好的建議喔.... --|||
被判刑沒去報到或繳罰金的話...
法院會發拘票警察會先去家裡拘提...拘提不到的話會被通緝.....
通緝犯的話轄區派出所跟分局偵查隊一定會常去家裡捉的....
除非很有錢...在通緝前就跑到國外躲起來不回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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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而且追溯期往往都是5年10年.20年..在這段期間內.你不能用你自己的身分找工作.無法
出國.無法住旅館...除非你買的起假身分證...但..花錢買身分.這筆錢就夠繳易科罰金的費用
了...而且被抓到還要加一條"偽造文書"...怎麼算都不划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