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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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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na1127
同情心不是拿來濫用的,濫用也要花預算經費或時間的。憑什麼為了少數人的失誤,影響其他大多數考生的權益!!!

您想過如果按照他的要求,在顏立委有力的運作下,這1600人該怎麼分發?(除非顏立委只幫他一個人,但這樣就構不成教育部宣導不週的大帽子了,也就是出師無名.....),所以顏立委必須幫這1600名為上網填志願的考生請願(至少是口頭上),但如我之前所說,這1600名考生真的全部都是忘了填志願嗎?

在學校一段時間了,個人深信這種當年度聯考的重大變革,學校幾乎都是耳提面命一提再提的,甚至還做成時程表進度表讓學生參考,要說是宣導不週,實在難以令人信服。

犯錯,就必須負責。而不是找些旁門左道的管道,以遂個人之私!

講得真冠冕堂皇
屌頭男都可以自己站出來爭取權益
澎湖女嬰也因總統一句話就可以到台北就醫
規定是死的, 犯人都可以因為特赦而出獄了
為什麼你不能給這些人一次彌補的機會
難道他們罪該萬死嗎?
稅單帳單都可以補繳了, 難道你要說那些沒繳的人
每個都是故意逃漏稅或者惡意不繳錢嗎?
每個人的情況都不盡相同, 為什麼要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再說被當都可以補考跟重修了
人家只是犯了一次錯就不給人機會補救
如此的嚴厲, 得理不饒人的態度
跟討債集團沒什麼兩樣吧
一副討人厭的嘴臉
舊 2007-07-27, 03:32 PM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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