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地海巫師
總的來說.你的文章一共四段.把前兩段去掉.會很好
因為不只語氣會好很多.
而且....也沒人要樓主先提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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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謝謝指教....最近肝火上升...以後會注意我的語氣....
我知道沒人要樓主先提告...
是說對方要是告民事上的毀損....就要樓主爸媽告對方刑事上的毀謗..還要找警察作證...
對方是直接去民事庭告的....而樓主的爸媽是要去派出所提出告訴不然就是請律師的....
光是走法院...上班請假和車錢和那些時間....划得來嗎???
如果我是派出所的警察....我會覺得真是吃飽太閒沒事幹....
不管怎麼樣...我建議樓主爸媽還是經過調解委員會再看看....
說不定調解委員會就能處理了....
還有請對方的車牽到你信得過的修車廠估吧.....
對了...忘記問樓主爸媽跟對方是如何發生車禍的???
主要肇因是樓主爸媽造成的嗎??
如果不是的話不需負擔對方全部的修車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