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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ks0786
對於NCC於7月19日表示中華電信公司強制客戶申租ADSL時須同時申租市話並支付市話月租費之搭售行為予以裁處乙案,中華電信公司表示,客戶申請ADSL時,皆會向客戶確認ADSL要附掛在原使用市話上,或需新申請市話供附掛之需求,該公司之ADSL申請書上皆已敘明相關規定及費用。如客戶附掛之市話無通話需求時,可退租該路市話,並將ADSL附掛至家中另一路使用中之市話上,並無強制客戶申租ADSL時,須同時租用市話之搭售行為。
ADSL係利用電話線加裝分歧器等設備後,使一路電話線可同時傳送語音及上網資料。中華電信公司表示將ADSL附掛在市內電話上之作法,除基於技術層面外,係以減少客戶支出為考量,故以利用客戶家中原使用市話為原則,在電話線原有市話通話功能外,再提供上網之服務,由於市話費用已包含該路電話線成本,故ADSL附掛於市話時,ADSL資費並未加計電話線成本,使消費者得以較低價格租用ADSL電路。以日本NTT為例,客戶租用ADSL時,使用ADSL專屬電話線者,其ADSL租費高於選擇附掛於市話之客戶。
中華電信公司表示,正參考國外業者之資費方式,研擬單純使用ADSL專屬電話線之新資費方案,供客戶選擇,並將陳報NCC核定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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