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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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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救護車應該學美國一樣放攝影機,每次出勤回來就存檔由交警單位檢視,如果有車在可讓的情況下打死不讓就先一張罰單到家,如果車上病患出了事就直接以蓄意謀殺提公訴
舊 2007-07-22, 09:52 PM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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