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firmware
Master Member
 
firmware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6
您的住址: On Chip
文章: 2,202
台灣喔....過度濫用人權觀念,錯到縱虎歸山,禍國殃民


要是我是總統,只要是各種刑犯

1.被抓到後,直接公布本人所有資料(姓名,住址),直接推上電視讓全國人民看個清楚(不戴頭套),並且永遠在身分證上紀錄此人是性侵惡行犯

2.刑期方面,一律10年起跳,假釋可以,坐滿10年後才可以提假釋

一定一堆腦殘人權團體在靠杯,不過人真的是賤的(我非常肯定),亂世用重典才是最有用的

要保護好人,不是一直讓畜牲有機會再出來犯案,很多不適合生存在社會上的刑犯,你讓他死,才是功德一件,不讓他死,只會讓更多社會上更有的人因為畜牲而死
舊 2007-07-22, 10:30 AM #3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firmware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