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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isp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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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0
文章: 174
並非是繳滿四十年才可領取國民年金
媒體所謂繳滿四十年,指的應該是當你滿足此條件時
才可於滿65歲時,每月領取"最高"年金值:八千九百八十六元

只要於65歲前入保,即使繳費不足四十年
於年滿65歲後,每月至少仍可領取"最低"基本年金三千元

而每月需繳保費,也會每兩年調升百分之零點五,並隨基本工資、物價指數而逐漸攀高
若入保年資長,每月平均保費必遠高於開辦第一年時的每月六百七十四元

而"柔性強制投保"一詞也充滿文字陷阱,媒體間的新聞稿更是互相矛盾
一說是:不加保,沒有罰則,頂多65歲後無法領取任何年金

另一說為:只要是如今未參加任何保險者,屆時都會由負責辦理國民年金業務的勞保局
比對資料後,強制納為被保險人,如果未繳保費,其配偶將負擔繳費的連帶責任。
不繳的話,可處三千到一萬五千元的罰鍰。

而對於無力繳納保費者,據目前媒體所載,另有配套補助,唯細節不明
可惜立法院網站目前仍找不到法案全文可茲參考

照目前看來,最大的受惠者便是將屆65歲者
但對其他年輕保戶而言,是否能活到得享高齡、國民年金是否會先破產、
中華民國能延續多久,才是最大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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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年金保費計算方式:

國民年金法採社會保險制,開辦第一年,以基本工資一萬七千兩百八十元為月投保金額,費率為百分之六點五,
保險費一千一百廿三元,政府負擔四成,民眾負擔六成,民眾每月繳交六百七十四元。
每兩年費率將提高百分之零點五,上限為百分之十二;國民年金給付也會隨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投保金額。


年金給付計算公式

國民年金的老年年金給付方式,年滿65歲的被保險人或曾經參加國民年金保險,年資滿10年者(可併計勞保年資),可選擇兩種公式計算:

●月投保金額X0.65%X保險年資+3000元(適用於24歲至64歲,無法繳滿40年者)
●月投保金額X1.3%X保險年資(適用24歲以下,可繳滿40年者
舊 2007-07-22, 04:05 A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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