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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汗味站警.
虎兄,
我這篇討論講的主要是奇摩拍賣的一個多數現象,
網路購物在法規上屬於郵購買賣,
許多買家跟賣家的交易都是憑空的溝通,
然後是先匯錢再寄貨,或是反之
所以或多或少會有認知上的誤差,
但是我想買賣雙方取得共識上的比例應該還是蠻高的
至少我個人的經驗是如此,
只是我認為在正常合理的狀態下,就是非消費者蓄意揩油的情況
網購商品出現瑕疵,且有足證非消費者引起,
不管利潤多寡,賣家都應該負起回復的責任,
消費者花了價金買的是正常的商品,賣家就應該給予正常的商品
不應該造成消費者額外的支出,
即使是二手貨,賣家有義務在買賣完成前讓消費者明瞭商品狀況,
在這種情況下,若發生未說明的瑕疵,賣家也應該負起責任
我個人的做法,
數年前...在奇摩還沒收費之前,女友在上面賣過一些女性的東西,利潤真的很薄..
當有爭議發生時,我總是先思考是不是我方的責任,
是的話,二話不說,包了來回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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