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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萬個廢除死刑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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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1106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466
引用:
作者
Totenkopf
"亂世用重典"這觀念並不正確
看看中國大陸,相對於台灣,法典中的罰則不可謂不重
然其世道亦不可謂不亂
何也?
何也??
地方大啊!?這個省犯了罪,逃到別的省
戶政單位資料都是假的要不記載不明
啥xx橋下自右數來第三棵樹下的也能登載成地址
賄賂一下就合法的新身分證明就到手了
律法能昌明嗎??
自古以來知道和平時期,律法要鬆,亂世則必用重典
能在『緊』、『弛』之間拿捏合宜的均被稱之為名相
還是覺得臺灣現在還不夠亂??
2007-07-16, 12:10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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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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