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Totenkopf
所以要用公權力進行報復?
廢除死刑並不代表罪犯就會被放出來,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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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幾年特赦一個一個的開,今天因減刑條例,又有一大票要放出來
引用:
作者s1300045
跟你說吧,我前幾天其腳踏車才被車撞,而且是那種被撞到飛起的撞。身上的傷是沒有,但是我告訴你,我現在路上騎車會有一種莫大的壓力。你知道那種一步、一步照著規則來、遵守法律但是事情還是發生的那種感覺嗎?我告訴你,是憤怒。
我想要全部闖紅燈的駕駛吊死在紅綠燈下。我要所有的酒駕全部在路旁行決。我要即使是多小的罪也要受到懲罰,所有的人都該死。
但是我告訴你,這是不可能的。我也告訴我自己這不可能。有的時候人要學會讓過去過去、有時後人要學會原諒。有的時候你只能笑笑說「只能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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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運氣不錯喔∼昨天看到闖紅燈的一部汽車將另一部過綠燈的汽車撞掉後保險桿
闖紅燈三人、被撞的~中年男子、老婆、小孩也是三人,雙方下車後
撞人的人衝上去立刻掐住中年男子的脖子,撂下狠話後,約略30秒後開車走人
這世道已然如此,亂世不得不用重典的當下
無奈的是
一堆減刑條例、特赦的,進去蹲一下總是能碰到因政治考量的好康的而提前出獄
蹲的日子裡又能跟裡頭的同犯,經驗交流,出來後又能學以致用,下次要逮到已是難上加難
另外看這些人權團體是由哪些社團所組成的,還真是『政治化』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