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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zcy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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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875
引用:
作者SUNGF
我同意你的部份觀點

由經濟效益推動的環保改革效益是最大的

可是某部份的是必需由法令起頭的

例如鉛,大部分電子產品規範為1000ppm以下

可是鉛酸電池不在規範內

而且鉛酸電池並不會是最難處理的

他的含鉛量高到經過簡單處理,就可以再生利用,

就連廢鉛酸電池都有回收價,

可是大部分電子產品電路板,回收困難,

至於電子產品壽命降低,無鉛造成的只是其中一部分

最大的問題是,現在電子產品求新求變,

是淘汰率高的主要原因.

大部分的電子產品(尤其是手機這種資訊產品),

不要說在有鉛的長壽命,多半在無鉛製程目前相對可能較短壽命下,

也還沒達到壽命期前就被拋棄了.

在這種情況下,鉛及汞及鎘本身就是有危害.

替換為錫 金 銀等

其中錫以40/60變成 3(其它元素)/97錫

量大約是倍增

可是毒性相對是較弱

至於新東西多半都有專利

因為那些公司有投入資源研...

假設這敘述為真 [由經濟效益推動的環保改革效益是最大的, 可是某部份的是必需由法令起頭的].

為了減低環境中鉛的濃度所以推出電子產品排鉛條款, 強制大家花錢去買新的無鉛銲錫配方是維護環境的必要罪惡.

那麼根據同一敘述, 把鉛換成多環芳香族 (PAH) 也可以得到以下的等效敘述 ==> 為了減低環境中多環芳香族的濃度所以推出機動車輛排石油條款, 強制大家花錢去買新的無芳香族生質柴油配方是維護環境的必要罪惡.

問題是 EU 那些傢伙敢不敢提出這條一定能徹底提振空氣品質, 同時又減少對中東石油依賴度, 順便減低中東經濟/軍事衝突強度的法案呢 ?

藉著 ROHS 法案提出電子產品排鉛條款, 倒楣的是 EU 本來就不強的電子代工/加工業, 用嘴砲傷別人, 當然何樂而不為.

如果藉著 ROHS 法案提出機動車輛排石油條款. e.g. 進入 EU 車輛之燃料限用甲醇,乙醇,液化石油氣, 電力與脂肪酸甲脂 [FAME fatty acid methyl ester]. 倒楣的是 EU 本來還很強的汽車/煉油業/廣大EU用車民眾. 用嘴砲傷自己, 當然白痴也不敢.

您認為電子產品的含鉛焊料對環境的危害, 會比機動車輛排出的多環芳香族廢氣來得嚴重嗎? 人家的環保充其量也只是 [柿子挑軟的吃] .
舊 2007-07-15, 01:33 PM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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