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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orys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4
文章: 360
引用:
作者FLY-SKY
哈哈..您真是言重了..如果您看不懂我所寫的真正含義.就不要又來斷章取義了...惱羞成怒?
挑釁?呵呵...我都已是一腳踏進棺材的人了.要是回個文會讓我發瘋..那就太好笑了...

難怪前面早就有人說了.現在的人國文程度真是差啊!!不僅看不懂樓主自己在陳述事情過程中
.寫明了自己先犯了哪些錯?還有人說了:你家若沒有這樣做.才有資格來說話!好吧.那我出來
說了..又有人要說你沒有了老子是很值得炫燿喔!!更有人說:哪天你家失火........唉..

為什麼我前面早說了:此題無解..因為.處理任何事情.都是感情用事.只要觸犯到風俗民情...
就是大逆不道..也因為風俗民情.就不用理會別人家的死活...自己可以繼續做生意糊口.就可
以不用管別人家餓死..好一個風俗民情....好一個多重標準...此題若有解.神仙也瘋狂!!





你會被噹沒老子來當作炫燿,那就要看看你之前寫的自言自己是愧對自己父母人家才會來噹你的拉,連往生的父母你都可以拉上來扯一番了你還怕別人會這樣點你喔

覺得別人婚喪喜慶會影響你養家糊口,會讓你覺得她們已經不管你家死活了還硬要辦這喪事,你去報警去踢館,你也可以聚眾去抗議,相信你會得到很多支持.
如果沒有,但你很不爽,了不起開張罰單給對方,那你還做什麼,學影帶的鄰居去"關心"還是怎樣? 說來聽聽看你的高見,一直抱怨東抱怨西,不願意去面對現實生活會遇到的問題,那你還要陳敘蝦米我實在看不懂?表現出很有正義感然後大力鼓勵其他人去報警處理,然後自己真的遇到之後幹在心理龜在家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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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U: K8-3200 沒去超
MB: GA NF4-F
RAM: Hynix D43 512*2
VGA: GA 6600GT
POWER:海韻400W
MONITOR:VX912
舊 2007-07-13, 10:03 PM #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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