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evens
講的也對!
後面那也很有意思!
這就是現在台灣就業人的觀念偏差問題吧!
拿多少錢~作多少事!
當然也跟資方在用人上也有很大問題!
現在年輕人~有誰會報持著我領2萬薪水但要幫老闆賺6萬的心態?
(我就是資方~遇到很多年輕人~觀念真的.......說真的~我也不是那種很澳的資方)
|
其實不論是資方或勞方
大家都是出來要賺錢的
如果勞方不幫資方賺錢
那資方哪來的錢付薪水
當然資方賺了錢之後也要賞罰分明
才能讓勞方又繼續衝刺更上一層樓的動力
所以勞方要跟對人
資方要找對人
大家都是互相的
不過這些都離題了
我想提問者的老闆或許也知道換cpu的實體效率並不會那麼高
但想想
如果就因為這樣的考量而不幫他換電腦
換來的會是什麼
美工心情不好->離職->介紹的朋友覺得這老闆小氣->重新找人->會印文的美工不好找->浪費了一兩個月時間再找人
這樣的成本效益就不是那麼ok
最差的狀況是
老闆幫他換了電腦結果做幾天就走人
實質上老闆賠了換電腦的錢但賺了朋友欠他的一次人情
而且換的電腦公司還可以想其他辦法利用
並不是完全浪費
當然還是要再重新找人(這就是老闆要去承擔的風險)
前面有說過不論資方或勞方大家都是出來賺錢的
如果可以用小錢買大錢
花的小錢就值得了
提問者提出這問題還可以突顯第二專長的重要
所以有時間真的要多多充實自己不一樣的第二專長
才能顯示出你和別人的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