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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4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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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3
您的住址: 臺北市
文章: 105
引用:
作者何合
無上限的包容?
希望上面的一些人能體諒肢障者,不要去罵他腦殘叫無上限包容?
我也並沒有說他該繼續被任用

講難聽一點
他有資格吵,他如果不吵,有多少人會知道肢障者的弱勢?
肢障者想在這社會上生存本來就比一般人來的難
如果您不服他可以這樣吵,您也可以去當肢障者

看你要選擇去包容人,或是被人包容


你的發言讓我回想起高雄羅倫佐油的張家,他們也很會利用媒體,選擇被人包容,包了好幾千萬為止
舊 2007-07-12, 11:38 P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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