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沒有看清楚?你沒看清楚可以代表樓主發言???真是...同樣的邏輯套用自己看看
還有說實在的,不覺得這位羅先生有出言侮辱,最多可以說他白目出言不遜,可是他說的是一種事實,有什麼侮辱?不要濫用名詞來這邊想藉助公眾力量去行使惡勢力。真有這麼不滿對方出言不遜就去告人家,還動手打人。重點是前後根本差太多,而且還都你自己說的,什麼沒有影響他人,什麼沒有佔用道路,什麼有溝通打招呼,溝通打招呼是去講一下然後不管對方要不要就硬上的就對了

是這樣的嗎?
最後不要沒是雞毛蒜皮就拿上來po想要找人助拳,這種行為很惡劣,依照這些來判斷感覺起來似乎這位羅先生並無不妥?陽光你要是覺得不喜歡對方大可不用對對方老拳相向,去民事訴訟一下就OK了,講這麼多幹麻?我們這裡又不是調解委員會也不是法院,就在這邊講贏了你也不能怎樣,何況有沒有贏還是未知數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