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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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認證,此為行政處分
並非日政府認為哇~好棒的商品簡直是神兵利器而給予認證
而是廠商將商品送至主管機關受審
其所提列說明中如符合相關法中不確定法律概念或者較具體的行政命令
且並無明確會對人體有傷害之虞,通常都會給予所謂醫療器材認證
但非謂醫療器材就具有醫療作用
至於廠商大可不必去作認證,而作為一般裝飾品販售,為何還要作認證?
因為一大堆無知的人看到有醫療器材認證書就認為有醫療作用,而購買
如果未送認證而以一般裝飾品販售,能騙到無知的人嗎
舉個爛例:
繃帶經過認證變成醫療器材
未經認證繃帶還是繃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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