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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ng4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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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6
您的住址: Fox River State Penitentiary Joliet,Illinois
文章: 214
引用:
作者JOSON
這種卑鄙的詐騙手段,跟名牌炒作好像沒什麼兩樣吧?

只是一個明來,一個暗來的不同而己吧?
就一個願打一個願挨,有什麼辦法?
他要喊一個10萬,有錢或很想要的,要買的話,也拿他沒輒
至於跟詐騙好像沒關吧,至少你有拿到東西,銀貨兩訖,除非他是仿冒品或****不實,或不給東西
真正名牌也不需要炒作吧,這種剛出來的牌子,這樣的行銷手法算成功
我只覺得今天去搶包的人,根本不配用名牌
舊 2007-07-07, 02:57 AM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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